個人隱私保密政策
「容鴻有限公司」非常尊重客戶的隱私權,對於客戶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均遵守中華民國政府之「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範,您可以參照以下隱私權政策,了解我們的具體措施。- (1)shopline平台各通路之會員或客戶,我們會請您提供基本資料:包含您提供之姓名、性別、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聯絡地址、電子郵件信箱及其他您主動提供之資料。
- (2)當您指定商品配送服務時,我們會請您提供配送資料:包含收件人之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及其他必要配送聯絡資料。
- (3)當您有實際消費行為時,我們會留存您的帳務資料。但若您選擇使用應用程式內含的Apple Pay、Google Pay或其他第三方的付款方式,相關資訊將會依據該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的隱私權條款進行保護與管理。
- (4)我們基於提供市場分析、贈獎活動、會員及客戶權益通知等相關服務,將會為必要作業將請您提供其他資料。
・依據法務部頒佈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本公司蒐集、處理、利用及保有您個人資料之種類列示如下:
- C○○一 辨識個人者。(例如:姓名、職稱、住址、工作地址、以前地址、住家電話號碼、行動電話、網路平臺申請之帳號、通訊及戶籍地址、電子郵遞地址及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本人者等。)
- C○○二 辨識財務者。(例如: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與姓名、信用卡或簽帳卡之號碼、保險單號碼、個人之其他號碼或帳戶等。)
- C○○三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例如: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等。)
- C○一一 個人描述。(例如: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聲音等。)
- C○二一 家庭情形。(例如:結婚有無、配偶或同居人之姓名、前配偶或同居人之姓名、結婚之日期、子女之人數等。)
- C○二三 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例如:子女、受扶養人、家庭其他成員或親屬、父母等。)
- C○三一 住家及設施。(如:住所地址)
- C○三三 移民情形。(例如:護照)
- C○三四 旅行及其他遷徙細節。(例如:旅行細節)
- C○三六 生活格調。(例如:使用消費品之種類及服務之細節、個人或家庭之消費模式等。)
- C○三八 職業。(例如:學校校長、民意代表或其他各種職業等。)
- C○八一 收入、所得、資產與投資。
- C○九三 財務交易。(例如:收付金額、信用額度、保證人、支付方式、往來紀錄、保證金或其他擔保等。)
- C一○二 約定或契約。(例如:關於交易、商業、法律或其他契約、代理等。)
- C一三二 未分類之資料。(例如:無法歸類之信件、檔案、報告或電子郵件等。)
- 三、客戶資料搜集目的我們僅會在提供商品銷售、金融交易授權、物流配送、廣告行銷、市場分析、贈獎活動、會員權益通知、或其他附隨以上各樣服務及其他shopline平台未來所有可能衍生之及相關服務時,為作業之必要運用您的個人資料:
- (1)物流寄送:我們會於提供客戶商品銷售、物流配送等履行訂單之服務,提供配送資料予合作廠商(含摩天商城商家)及物流商。
- (2)金融交易授權:您所提供之基本資料、帳務資料,將於金融交易過程(包含信用卡授權及照會)中,提供予金融機構以完成金融交易及相關業務。
- (3)廣告行銷:為提供您更多優質商品及活動資訊,本公司、所屬子公司或透過委外廠商,在您同意之前提下,分享相關訊息,如您後續不願接收相關訊息,均可隨時通知我們。
- (4)市場分析:依據您瀏覽廣告之內容、消費之紀錄及所提供之資料,本公司會進行市場分析,包含透過第三方使用cookie或類似技術,以開發及提供日後更優質之客戶服務。
※ cookie是網站伺服器用來和使用者瀏覽器進行溝通的一種技術,它可能在使用者的電腦中儲存某些資訊。使用者可以經由瀏覽器的設定,取消或限制此項功能。 - (5)其他業務附隨事項:依據以上所述服務目的、贈獎活動、會員相關權益通知,及您在使用shopline平台其他服務,有同意之前提下,於必要範圍內進行相關運用。
- ・依據法務部頒佈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本公司蒐集、處理、利用及保有您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列示如下:
- 040行銷
- 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 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
- 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 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 091消費者保護
- 098商業與技術資訊
- 107採購與供應管理
- 111票券業務
- 118智慧財產權、光碟管理及其他相關行政
- 125傳播行政與管理
- 127募款 (包含公益勸募)
- 129會計與相關服務
- 132經營傳播業務
- 136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 148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 152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
- 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 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 四、客戶資料利用期間、地區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原則上我們僅會基於您授權的範圍,於本公司營業存續期間及服務所能到達地區內,依照前述服務目的範圍為作業之必要運用客戶資料。
- 五、客戶資料揭露對象及方式
- (一)我們僅會在本公司及我們所委任處理營業相關事務之第三人(例如:金融機構、合作廠商、物流商等服務提供者),依照前述服務目的範圍為作業之必要運用或揭露客戶個人資料。除非另有法令規範,或另行取得您的同意,否則我們不會向前述以外之第三人揭露您的個人資料。
- (二)我們提供資料予其他第三人的情形,除經過客戶本人同意,尚可能有以下情形:
- 1. 於上開特定目的範圍作業利用之必要。
- 2. 合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但書規定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 3. 基於法律之規定或受司法機關與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
- 4. 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會員或第三人之合法權益。
- 5. 為維護會員服務系統的正常運作。
6. 會員透過本服務購物、兌換贈品、參加抽獎活動等因而產生的金/物流之必要資訊。
- (一)關於您提供的個人資料,我們將就資訊系統及公司作業規則制定嚴格規範,任何人均須在我們明定的授權規範下才能處理及利用必要之資料。我們針對資料安全設備投注之保護措施如下:
- 我們網頁採用最佳的科技來保障您的個人資料安全。目前以 Secure Sockets Layer(SSL) 機制(128bit)進行資料傳輸加密,並以加裝防火牆防止不法入侵 ,避免您的個人資料遭到非法存取。
- 我們於2009年11月通過瑞士SGS國際認證公司驗證取得 ISO/IEC 27001資訊安全驗證,以確保您的資料在多層的資訊安全控管下,做到最高規格的防護。
- 此外,為了提供更適合您需要的服務,我們會接收並且記錄您瀏覽器上的伺服器數值,包括IP Address、Cookies,以進行提供與產品更新及網路服務優化有關的工作時使用。
本公司奉核自民國97年5月1起開始適用電子發票
核准文號:財北國稅中正營業字第0950023667號函
O六三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O六九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O九O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O九五 財稅行政、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一三六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一四八 網路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一七九 其他財政服務及配合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
本公司基於配合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之特定目的內,將電子發票相關資料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www.einvoice.nat.gov.tw/),供其於「O九五財稅行政」、「一五七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一三六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一四八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一七九其他財政服務」及提供電子發票加值服務目的內處理利用。
會員就查詢、捐贈、兌獎及電子發票有關之資訊,可至本公司官網:https://www.maazong.com/「客服中心」或至整合服務平台查詢。